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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家畜禽、水产养殖产销合同 篇5

来源:修星教育


  合同编号:

  生产人:

  收购人:

  签订时间: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有关规定,本着公平、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,经双方协商一致,自愿订立本协议,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。

  第一条?生产人负责为收购人养殖生产???????,并按收购人提出的技术条件、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要求养殖生产???头(只、尾)。

  第二条?收购人负责收购生产人养殖生产的??,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为???????。

  第三条?生产人产出的????????,只要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,交给收购人收购,每公斤(头、只、尾)的收购价为???????。收购期间,若遇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上涨,由双方协商提高收购价;市场价格下跌,本条约定的收购价不变。

  第四条?生产人向收购人交售???的时间为????。生产人应保质、按期、足额向收购人交售养殖生产的????,在完成约定的销售量前,不向第三方出售;超出部分是否交售,双方另行约定。

  第五条?收购人收购生产人交售的????总价为???,结算的方式为????;结算的日期为???????。

  第六条?收购人负责向生产人提供养殖生产?????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;可约定由收购人向生产人收取技术培训信息服务费,具体为?????。

  第七条?如需收购人向生产人提供种苗、防病疫苗的,应以优惠价供应,具体的价格为种苗?????;防病疫苗????????。

  第?因收购人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失误或者提供的种苗、防病疫苗等有质量问题给生产人造成经济损失的,收购人应当负责赔偿。

  第九条?生产人不按收购人提出的技术条件、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进行养殖生产造成经济损失的,应自行承担。

  第十条?生产人交售的?????经检验不符合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的,收购人可以回绝收购;经双方协商,收购人可以降级降价收购;造成收购人经济损失的,生产人应当负责赔偿。

  第十一条?生产人因自然灾害(如高温干旱、低温寒流、暴雨洪涝、台风、冰雹、虫灾)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购人交售???????的,应及时告知收购人,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,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。

  第十二条?生产人将产品或销售方提供的种苗擅自转让或变卖的,应按照该部分产品或种苗市场价格的??????%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。

  第十三条?本合同未尽事项,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,作为本合同的附件,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  第十四条?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由双方协商解决;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;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,按下列????种方式解决:

  (一)提交??????仲裁委员会仲裁;

  (二)依法向?????????人民起诉。

  第十五条?本协议自??????????生效,于???失效。

  第十六条?其他约定事项????????。

  第十七条?本协议一式???份,双方各执??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;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。

  生产人????????????收购人

  出卖人:???????????买受人:

  地址:????????????地址:

  法定代表人:?????????法定代表人:

  居民身份证号码:???????居民身份证号码:

  委托代理人:?????????委托代理人:

  联系电话:??????????联系电话:

  开户银行:??????????开户银行:

  银行帐号:??????????银行帐号:

  邮政编码:??????????邮政编码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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