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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化工公司章程修改草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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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

管理架构规划和组织管理体系咨询项目

公司章程修改草案

 

第一项修改内容:股东会的职权(原《公司章程》中第十四条)2

第二项修改内容: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条件(原《公司章程》中第十五条)2

第三项修改内容:董事会职权(原《公司章程》中第二十三条)2

第四项修改内容:董事长职权(原《公司章程》中第二十五条)3

第五项修改内容:临时会议召开时限(原《公司章程》中第二十六条第二段)3

第六项修改内容:董事会会议记录(原《公司章程》中第三十条)3

第七项修改内容:监事会职权(原《公司章程》中第三十五条)4

第修改内容:劳动人事制度(原《公司章程》中第四十六条)4

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改草案

XXXXXX月公司第X届股东会第X次会议通过)

 

第一项修改内容:股东会的职权(原《公司章程》中第十四条)

  1. 提请股东会批准,在股东会职权中加入以下三项内容:
    1.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;
    2. 根据需要,对公司聘用、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;
    3. 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提案;

 

第二项修改内容: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条件(原《公司章程》中第十五条)

  1. 提请股东会批准,在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条件中加入以下四项内容:
    1. 董事人数不足《公司法》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,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;
    2.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;
    3. 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召开时;
    4. 《公司章程》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 

第三项修改内容:董事会职权(原《公司章程》中第二十三条)

  1. 提请股东会批准,在董事会职权中加入以下七项内容:
    1. 制订公司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;
    2.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,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、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,以及重大基建、技改项目、对外投资、出售资产等事项;
    3. 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;
    4. 决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置;
    5. 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、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以及其他中介机构;
    6.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;
    7. 法律、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,以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。

 

第四项修改内容:董事长职权(原《公司章程》中第二十五条)

  1. 提请股东会批准,在董事长职权中加入以下四项内容:
    1. 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;
    2. 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;
    3. 在发生战争、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,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,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报告;
    4.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。

并将《公司章程》中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表述由检查董事会会议的实施情况改为督促、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

 

第五项修改内容:临时会议召开时限(原《公司章程》中第二十六条第二段)

  1. 提请股东会批准,将《公司章程》中第二十六条第二段的临时会议召开时限由十个工作日,改为五个工作日,即董事长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

 

第六项修改内容:董事会会议记录(原《公司章程》中第三十条)

  1. 提请股东会批准,将《公司章程》中第三十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内容中增加以下一项内容:
    1. 董事的意见。

 

第七项修改内容:监事会职权(原《公司章程》中第三十五条)

  1. 提请股东会批准,在董事长职权中加入以下两项内容:
    1. 审核和验证董事会拟提交股东会的中期和年度财务报告、营业报告、关联交易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,发现疑问时,可另行委托注册会计师、执业审计师进行复审;
    2. 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。

 

第修改内容:劳动人事制度(原《公司章程》中第四十六条)

  1. 由于《劳动法》中有明确规定,故提请股东会批准,将《公司章程》中第四十六条公司职工辞职申请提出时间由提前三个月,改为提前三十日,即公司职工有辞职的自由,但必须在辞职前三十日提出申请,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履行手续,否则,须赔偿因辞职造成的经济损失。

 

修改后公司章程见《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章程修改稿》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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