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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矿出了事谁负责

来源:修星教育

煤矿出了事的责任认定具体如下:

1、施工道路事故由施工负责单位赔偿或通行人员自行赔偿。道路施工作业中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,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的,造成通行人员及车辆受损的,由施工负责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;2、若是施工单位已经采取了上述措施,因为通行人员自己的原因受到伤害的,施工单位不承担责任。

煤矿发生较大事故的,处理如下:

1、煤矿发生伤亡事故后,现场人员要立即将情况报告调度室或企业负责人。

2、企业负责人或有关人员接到事故信息后,要立即用电话或其它方式如实向当地、安监部门报告。

3、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,应立即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。因事故导致的工伤可以保险报销。

事故等级的划分具体如下:

1、特别重大,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,或者100人以上重伤,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;

2、重大,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,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,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事故;

3、较大,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,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,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事故;

4、一般,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,或者10人以下重伤,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事故。

【法律依据】:

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办法》第十六条

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有下列情形之一,应当以书面形式补正、更正或重新制作并送达执法文书:

(一)文字表述错误或者数据计算错误的;

(二)执法文书填写缺项、漏项的;

(三)执法文书类型选择错误的;

(四)其他应当补正或更正的情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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