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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公司可以和总公司签合同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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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可以签合同。分公司和总公司签合同,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,不是合同。

分公司并不是法人,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,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,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对外签订合同。

一、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关系是什么

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一般表现为是总机构与分机构的关系,具有从属的特性。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,不具有的法律地位,不承担民事责任。总公司管理分公司,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、资金调度、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。

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有3点,分别是:

1、法律地位不同。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,不承担民事责任。而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,可以承担民事责任;

2、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。总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,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。而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,有负责人字样;

3、分公司没有自己的财产,而总公司有。

二、注销公司的有分公司怎么办

如果总公司注销的话分公司是要注销的。因为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如下:

总公司管理分公司,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、资金调度、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、管理、监督的权利,具有法人资格,可以承担民事责任。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,是指在业务、资金、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,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。分公司在法律、经济上没有性,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。

(1)分公司没有自己的财产,其实际占有、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,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。

(2)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,不承担民事责任。

(3)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,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。

(4)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,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。

(5)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,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,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。

【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】

《公司法》第十四条,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。设立分公司,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,领取营业执照。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,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。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,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,依法承担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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